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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1章 外卖小哥遇见借尸还魂

李大勇是个送外卖的,这天他跑完最后一单已经晚上十一点多了。骑着电动车穿过老城区的时候,突然下起了暴雨,豆大的雨点砸得他睁不开眼。这条路上的路灯坏了好几盏,明明灭灭的,路上一个行人都没有。他想着抄个近路,一拐弯钻进了一条他平时根本不走的巷子。巷子两边是老旧的居民楼,墙皮都剥落了,看上去有些年头了。雨水在坑洼的路面上汇成一个个小水塘,电动车灯一晃,映出破碎的光。

就在他快要冲出巷子口的时候,车灯猛地照到前面路中间好像躺着个人。李大勇心里一咯噔,赶紧捏闸,电动车轮胎打滑,差点把他甩出去。

“谁啊这是?大半夜的躺路中间,不要命了!”他嘟囔着下车,心里有点发毛。

凑近一看,是个姑娘,穿着身奇怪的粗布衣服,像是古装剧里跑出来的,浑身湿透躺在水洼里,一动不动。李大勇蹲下身,伸手探了探她的鼻息,还有气儿,就是脸色苍白得吓人。

“喂!姑娘!醒醒!你没事吧?”他轻轻推了推她的肩膀。

姑娘眼皮动了动,慢慢睁开眼,眼神先是空洞茫然,然后猛地聚焦,露出极度的惊恐。她一把推开李大勇,手脚并用地往后缩,声音嘶哑地尖叫:“你是何人?!此乃何处?!休得靠近!”她说的话带着一股很浓的、李大勇从来没听过的外地口音,调子怪怪的,但勉强能听懂。

李大勇被她吓了一跳,一屁股坐水里了:“我、我是送外卖的。你晕路上了,我刚想帮你。你没事吧?要不要帮你叫救护车?或者报警?”

那姑娘听到“报警”两个字,浑身一抖,眼神更加恐惧,双手紧紧抱住自己,缩在墙角,像只受惊的兔子:“报…官?不可!万万不可!民女未曾作奸犯科…”她说话文绉绉的,听得李大勇一愣一愣的。

雨越下越大,两人浑身都湿透了。李大勇看她冻得嘴唇发紫,瑟瑟发抖,不像装的,心里那点警惕变成了同情。这姑娘怕是精神上有点问题,或者受了什么刺激。

“唉,算了算了,你先起来,这雨大的,别真淋病了。我家就在前面小区,要不你先去我那儿避避雨,暖和一下?我不是坏人,真的,你看我这样,像坏人吗?”李大勇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诚恳些,指着自己身上印着外卖平台Logo的湿漉漉的工装。

姑娘警惕地打量着他,又看看周围完全陌生的环境,昏暗的巷子,哗哗的大雨,远处传来汽车驶过积水路面的声音,这一切都让她无比恐惧。她犹豫了很久,最后可能是实在冷得受不了,或者是觉得眼前这个相貌普通、语气焦急的男人不像恶人,才极小幅度地点了点头。

李大勇把她扶起来,发现她浑身软绵绵的,几乎走不动路。他叹口气,把自己的雨衣给她裹上,半扶半抱地把她弄到电动车后座。“坐稳了啊,抓住我衣服。”

姑娘僵硬地抓着李大勇的工装外套,电动车一动,她吓得低呼一声,差点掉下去。

好不容易到了李大勇租住的一室一厅老房子。屋里有点乱,沙发上还扔着几件没来得及洗的衣服。姑娘站在门口,死活不肯进去,眼睛盯着屋里明亮的电灯,像是看到了什么怪物。

“这…此乃何物?如此耀眼,莫非是西域传来的明珠?”她指着灯泡,声音发抖。

李大勇哭笑不得:“这是电灯啊,大姐!你没见过电灯?”他按下开关,灯灭了,又按一下,灯亮了。姑娘吓得往后一蹦,差点被门槛绊倒。

“妖、妖术!”

“妖什么术啊,这是科学!”李大勇挠挠头,觉得这姑娘病得不轻。他把她拉进屋,关上门,从衣柜里翻出一件自己的旧t恤和运动裤,“快去卫生间把湿衣服换下来,用毛巾擦擦,别感冒了。卫生间在那儿,”他指着一个门,“拧那个龙头就有热水。”

姑娘抱着干衣服,怯生生地走进卫生间,过了好久都没出来。李大勇不放心,敲了敲门:“喂,你没事吧?”

里面传来带着哭腔的声音:“此、此铁器如何出水?民女…民女不会用…”

李大勇一拍脑门,只好隔着门教她怎么拧水龙头,怎么用马桶。心里嘀咕:这失忆得够彻底的,连自来水都不会用了?

等姑娘换好衣服出来,宽大的t恤和运动裤穿在她身上晃晃荡荡,更显得她瘦弱可怜。她的长发湿漉漉地披在肩上,脸色因为暖和过来稍微红润了些,看上去也就二十出头,眉眼清秀,但眼神里的惊恐和陌生感一点没少。

李大勇给她泡了碗方便面。姑娘看着碗里冒出的热气,又看看李大勇递过来的塑料叉子,不敢动。

“吃啊,没毒。”李大勇自己先吃了一口给她看。

姑娘学着他的样子,笨拙地拿起叉子,挑了几根面条放进嘴里,眼睛一下子瞪大了,然后也顾不上礼仪了,狼吞虎咽起来,看样子饿坏了。

“慢点吃,慢点,没人跟你抢。”李大勇看着她,“对了,你叫什么名字?家住哪儿啊?怎么大晚上穿成那样倒在街上?”

姑娘放下叉子,眼神黯淡下去,小声说:“民女…姓王,闺名婉清。家住灵璧县王家村。”她说的那个县名,李大勇听都没听过。

“灵璧?哪个省的?你怎么跑到这儿来的?”

王婉清抬起头,眼睛里满是泪水,更咽着说:“民女…民女不知为何在此。民女只记得…那日身体不适,喝了药便睡下了…醒来便在雨中,见到…郎君你。”她称李大勇为“郎君”,听得他浑身不自在。

“然后呢?之前的事记得吗?你家里还有什么人?”

王婉清努力回想,眉头紧紧皱起,脸上露出痛苦的神色:“家中有爹娘,还有一个小弟…那日…似是…似是…”她突然捂住头,身体剧烈地颤抖起来,“痛…头好痛…想不起来…”

李大勇看她痛苦的样子,不像装的,赶紧说:“行行行,想不起来就别想了,先休息,明天再说。”他把她安排在自己卧室床上,“你睡这儿,我睡沙发。”

王婉清看着柔软的床铺,又看看李大勇,忽然跪下了:“多谢郎君收留之恩,婉清…婉清来世做牛做马…”

“哎哟喂!快起来快起来!”李大勇吓得跳起来,赶紧把她扶起来,“这都什么年代了,不兴这个!睡觉睡觉!”

这一晚上,李大勇在沙发上翻来覆去没睡好。一是沙发太小,他个子高大,睡得憋屈;二是心里实在纳闷。这姑娘太奇怪了,说话古怪,行为诡异,像是从古代穿越来的。可这世上哪有什么穿越?肯定是受了什么刺激,失忆了,或者精神有问题。明天得想办法联系她家人或者送派出所。

第二天一大早,李大勇被厨房里的动静吵醒。他揉着眼睛走过去,看见王婉清正对着燃气灶发愣,试图用一根筷子去戳打火开关。

“哎!祖宗!那个不能碰!”李大勇一个箭步冲过去关上燃气。

王婉清吓得手一缩,怯生生地说:“民女…民女只是想烧点水,伺候郎君洗漱…”

“有电水壶,不用这个。”李大勇拿出电水壶,灌上水,插上电。王婉清又看到一桩“妖术”,眼睛瞪得老大,看着水壶呜呜作响,吓得躲到李大勇身后。

李大勇叹了口气,觉得这事有点棘手。他请了一天假,决定先带王婉清去派出所查查有没有失踪人口登记。出门前,他找出一顶自己的棒球帽和一副口罩让她戴上,免得她那身古怪的言行和惊慌的眼神引人注目。

到了派出所,民警小哥接待了他们。李大勇把事情大概说了一下,只说她可能失忆了,忘了自己是谁。

民警小哥看着躲在李大勇身后、低着头不敢看人的王婉清,例行公事地问:“姓名?”

“王…王婉清。”声音细若蚊蝇。

“年龄?”

“十…十六。”她记得自己昏睡过去前是十六岁。

民警小哥抬头看了她一眼,这姑娘看着不像十六,起码二十了。“家庭住址?”

“灵璧县…王家村。”

民警在电脑上查了半天,摇摇头:“没有灵璧县王家村这个地名。你是不是记错了?或者说的是很久以前的旧地名?”

王婉清一脸茫然。

民警又让她提供父母姓名,她说了两个名字,民警查了人口系统,也查无此人。

“这就奇怪了,”民警小哥皱起眉,“要么是她记错了信息,要么…”他压低声音对李大勇说,“要么就是精神方面有问题。这样吧,我先给她登记个失踪人口备案,拍张照留底。你们先回去,有消息通知你们。”

从派出所出来,王婉清更加沉默了,低着头,眼泪在眼眶里打转。李大勇心里也不是滋味,看来这姑娘真是无家可归了。

“你先别急,暂时住我那儿吧,慢慢想。”李大勇心一软,说道,“我帮你找我找看,那个灵璧县到底在哪儿。”

接下来的几天,李大勇一边跑外卖,一边教王婉清适应现代生活。教她用钥匙开门,教她用电视遥控器(她对这个小盒子里能装下那么多人感到极度震惊),教她用电饭煲煮饭。过程笑料百出,王婉清学得很认真,但经常闹出误会。比如她第一次看到李大勇的手机视频通话,吓得直接把手机扔了出去,以为是什么缩人的妖法。李大勇心疼地捡起屏幕碎裂的手机,哭笑不得。

同时,他也四处打听“灵璧县王家村”。问遍了跑外卖的同事,都没人知道。上网查,搜出来的都是些旅游信息或者古代地名考据,说灵璧是古地名,现在早不用了。李大勇心里那种古怪的感觉越来越浓。

王婉清则包揽了所有的家务,做饭、打扫、洗衣服,做得一丝不苟,甚至坚持要给李大勇缝补磨破的工装裤,针脚细密得让李大勇啧啧称奇。她安静、勤快,但眼神里总带着一抹化不开的哀愁和迷茫,经常对着窗外发呆。两人渐渐熟悉起来,对话也多了。

“李郎君,”她总是这么叫他,“你们此处的人,为何人人都有一个会发光的小板子(手机)?时时观看,莫非是什么法宝?”

“那是手机,用来联系别人,买东西,看新闻…呃,算了,跟你说不明白。反正不是法宝。”

“那路上奔跑的铁盒子(汽车)呢?无需牛马牵引,速度如此之快!”

“那是汽车,烧油的。”

“油?何种油如此厉害?菜籽油可否?”

“……”

李大勇发现,王婉清并非完全无知,她认识字,而且是那种很难的繁体字,她看到李大勇买的通俗历史书,能磕磕绊绊地念出来,说的都是些之乎者也的古文。她还会写毛笔字,写得特别好看。有一次,李大勇交电费,拿着计算器算钱,王婉清看了一眼账单上的数字,心算瞬间就给出了结果,比计算器还快。

“你…你数学这么好?”李大勇惊呆了。

王婉清微微低头:“家父曾教过珠算,也略通一些账目。”

李大勇看着她,心里那个荒诞的念头又冒了出来:她不会真是从古代来的吧?

有一天晚上,李大勇下班回来,带了个奶油蛋糕。王婉清第一次吃蛋糕,小心翼翼地挖了一勺放进嘴里,奶油的口感让她惊讶地睁大了眼睛,然后开心地笑了。这是李大勇第一次看到她笑,还挺好看。

“好吃吗?”李大勇问。

“嗯!”王婉清用力点头,“似是天上的吃食,甜而不腻,软糯可口。多谢郎君。”

“别老是郎君郎君的叫了,听着别扭,叫我大勇就行。”

“大…大勇哥。”王婉清脸微微红了。

两人关系近了,王婉清也渐渐愿意说一些她“记忆”里的事。她说她家是开绣庄的,父亲是秀才出身,后来经商。她从小学习女红和读书识字,很少出门。她记得那是乾隆某年的春天,她感染了风寒,病得很重,家里请了郎中,喝了药后就昏睡过去,再醒来就是雨夜遇到李大勇了。

李大勇听着,只觉得像是在听故事。乾隆年间?那不得两百多年前了?他越发觉得王婉清可能是得了某种妄想症,把电视剧里的情节当成自己的记忆了。他委婉地建议:“婉清啊,要不…我带你去医院看看?就是…医馆,让大夫给你检查一下身体?”

王婉清立刻紧张起来:“民女身体无恙,无需看郎中!那日的药…”她脸上露出恐惧,“那药…甚是苦涩…”她似乎对“喝药”这件事有极大的心理阴影。

又过了几天,怪事发生了。小区里最近发生了几起入室盗窃案,闹得人心惶惶。这天晚上,李大勇家楼道里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和男人的叫骂声,好像是在抓小偷。突然,李大勇家的门被猛烈撞击了一下。

王婉清正坐在沙发上看书(一本李大勇买的带插图的《唐宋传奇》),吓得书都掉了。撞击声过后,门外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,然后是一片寂静。

李大勇抄起扫把,警惕地打开门一看,门外空空如也,只有楼道灯忽明忽灭。但是第二天,他们听说,昨晚那个跑到他们这层楼的小偷,莫名其妙地从楼梯上滚了下去,摔断了腿,被保安抓个正着。小偷哭爹喊娘地说,好像有个看不见的人狠狠推了他一把。

李大勇心里直犯嘀咕,回头看了看正在安静擦桌子的王婉清。王婉清感受到他的目光,抬起头,温柔地笑了笑:“大勇哥,何事?”

“没、没事。”李大勇把疑问咽回了肚子里。

真正的高潮发生在一周后。那天李大勇休息,带着王婉清去附近的公园逛逛,想让她散散心。公园里有个老大爷正在用大毛笔沾水在石板地上写书法,笔走龙蛇,周围围了一圈人叫好。

王婉清看得入神,忍不住低声评价道:“此字虽有筋骨,然失之柔媚,过于匠气了。”

她声音虽小,却被那耳朵尖的老大爷听到了。老大爷是个退休的语文老师,脾气有点倔,一听这话不乐意了,冲着王婉清说:“小姑娘口气不小啊?你来写一个看看?”

周围的人也跟着起哄。王婉清脸一下子红了,直往李大勇身后躲。

李大勇赶紧打圆场:“大爷,对不起对不起,她瞎说的,您别介意。”

老大爷却较上真了,把手里的大毛笔递过来:“来来来,小姑娘,露一手让大伙瞧瞧!光说不练假把式!”

王婉清看着那支巨大的毛笔,又看看周围围观的人群,犹豫了一下。李大勇以为她害怕,想拉着她走。却见王婉清深吸一口气,从李大勇身后走出来,接过了那支对她来说过于沉重的毛笔。

她走到旁边一块干净的石板地前,蘸满了清水,然后屏息凝神,手腕悬空,缓缓落笔。她的动作极其优雅流畅,带着一种与现代人格格不入的古韵。清水在石板上晕开,形成一个个结构严谨、秀逸非凡的繁体字。她写的是一首李大勇完全没听过的古诗,字迹工整漂亮,带着一种难以言说的灵气和风骨,瞬间把老大爷那手字比了下去。

周围瞬间安静下来,所有人都看呆了,包括那个老大爷。他凑近了仔细看,越看越惊讶,喃喃道:“这…这是标准的馆阁体啊!还带着钟王小楷的韵味!这没有几十年的功夫练不出来!小姑娘你…你师从哪位大家?”

王婉清放下笔,微微屈膝行了个古礼,轻声道:“老先生过奖了。家父自幼教导,胡乱习字,贻笑大方了。”她这言行举止,活脱脱就是从古画里走出来的大家闺秀。

这下连李大勇都看傻了。一个自称十六岁(看起来二十多岁)、失忆、来自一个不存在的地方的姑娘,能写出一手震惊退休老教师的毛笔字?这绝对不正常!

就在这时,人群外挤进来一个穿着道袍、留着山羊胡的干瘦老头,看起来像个算命的。他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王婉清,又看了看地上的字,脸色变得异常严肃,甚至有些紧张。他快步走到王婉清面前,围着她转了一圈,鼻子还使劲嗅了嗅。

“这位…姑娘,”老道士开口了,声音沙哑,“恕贫道冒昧,请问姑娘…近日可曾遭遇什么不同寻常之事?譬如…重病昏迷?或者…去了什么阴气重的地方?”

王婉清被他看得发毛,躲到李大勇身后,小声说:“道、道长何出此言?”

李大勇也护住她,没好气地对老道士说:“喂,算命骗钱去别处啊,少在这里装神弄鬼吓唬人!”

老道士却不理李大勇,眼睛依旧盯着王婉清,语气凝重:“姑娘,你魂魄不稳,周身气息与此时此地格格不入,似有残魂未融之象…恕我直言,你…并非此世之人吧?”最后这句话,他压低了声音,只有李大勇和王婉清能听到。

王婉清猛地抓住李大勇的胳膊,指甲几乎掐进他肉里,脸色瞬间变得惨白如纸。

李大勇心里也是咯噔一下,难道这老道士真看出什么了?他嘴上还硬着:“胡说八道什么!赶紧走!不然我报警了!”

老道士摇摇头,从怀里摸出一张皱巴巴的黄符,塞到李大勇手里,低声道:“小伙子,信不信由你。此女乃借尸还魂,强留于世,于她于你,皆非福事。此符或可暂安其魂,但终究…唉,你好自为之吧。”说完,他叹了口气,转身钻出人群,很快不见了。

回家的路上,气氛异常沉闷。王婉清一直低着头,一言不发,身体微微发抖。李大勇手里攥着那张黄符,心里乱成一团麻。借尸还魂?这怎么可能?可这段时间发生的种种怪事,又怎么解释?

晚上,王婉清发起了高烧,嘴里不停地说胡话,一会儿喊着“爹娘”,一会儿又恐惧地哭喊“不要灌我药…苦…”,一会儿又用那种怪怪的口音念叨着“回不去了…再也回不去了…”

李大勇急坏了,想送她去医院,她却死死抓住李大勇的手,泪流满面:“不去医馆…不去…大勇哥…我怕…那道长说的是真的…我、我是不是早就死了?那我如今又是谁?”

看着她痛苦无助的样子,李大勇心如刀绞。他想起老道士给的黄符,死马当活马医,找出打火机把符纸点燃烧成灰,混在水里,小心翼翼地喂王婉清喝了下去。

说来也怪,喝下符水后没多久,王婉清的烧竟然真的慢慢退了,呼吸也变得平稳,沉沉睡去。

第二天,王婉清醒了,眼神却和以前不一样了。少了那份属于“古代闺秀”的怯懦和迷茫,多了几分现代人的灵动和好奇。她看着李大勇,开口说的第一句话是:“大哥,有吃的吗?饿死我了。”语调干脆利落,带着点本地口音。

李大勇愣住了,小心翼翼地问:“婉清?你…你感觉怎么样?”

“婉清?哦,你说这身体原来的名字啊?”她坐起来,伸了个懒腰,动作自然大方,“我想起来了。我不是什么王婉清。我叫吴薇,家就住隔壁区。我那天晚上跟家里吵架了,跑出去喝酒,好像喝断片了…然后一睁眼就在你这了。之前浑浑噩噩的,好像做了个很长很怪的梦,梦里自己成了个古代大小姐,说话走路都别别扭扭的…难受死了。”她噼里啪啦说了一堆,语速很快。

李大勇彻底懵了:“吴、吴薇?”

“对啊!”她跳下床,活动了一下手脚,“哎呀,这身体好像还有点没适应。不过总算清醒了!大哥,谢谢你收留我啊,还照顾我…虽然我迷迷糊糊的,但好像有点印象。给你添麻烦了吧?”

李大勇看着眼前这个言行举止完全现代化的姑娘,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。有点释然,看来不是什么借尸还魂,就是双重人格或者失忆症现在恢复了?但不知道为什么,又有一点莫名的失落。那个会叫他“大勇哥”、会给他缝衣服、会写一手好毛笔字的“王婉清”,好像就这么消失了。

他勉强笑了笑:“没、没事。你好了就行。那你赶紧联系一下家里吧,你家人肯定急坏了。”

吴薇用李大勇的手机给家里打了个电话,电话那头她妈哭得稀里哗啦的。原来她已经“失踪”快半个月了,家里报警都快找疯了。挂了电话,吴薇说:“我爸马上开车来接我。”

等待的时候,吴薇好奇地打量着李大勇的小屋,看到桌上那本《唐宋传奇》,拿起来翻了翻:“咦?我还记得梦里好像看过这个?还挺有意思的。”她又看到桌上王婉清前几天练字留下的毛笔和纸,拿起来看了看,“啧啧,这谁写的字啊?这么好看?跟印出来似的。”

李大勇沉默了一下,说:“…是你写的。”

“我写的?”吴薇夸张地指着自己鼻子,“开什么玩笑!我连钢笔字都写得跟狗爬一样!还毛笔字?”

李大勇不说话了。

过了一会儿,吴薇的爸爸开车来了,是个看起来很焦急的中年男人。他千恩万谢地拉着李大勇的手,非要塞给他一个厚厚的红包。李大勇推辞不过,只好收下。吴薇跟着她爸下楼,临走前还爽朗地朝李大勇挥挥手:“大哥,谢了啊!有空请你吃饭!”

送走了他们,屋里瞬间安静下来。李大勇看着突然变得空荡荡的房间,心里也空落落的。他走到书桌前,拿起王婉清(或者说吴薇)写的那几张毛笔字,看着那工整秀丽的字迹,仿佛还能闻到那股淡淡的墨香。

事情好像就这么解决了,回归了“正常”。但李大勇总觉得哪里不对。如果吴薇只是失忆或者人格分裂,她怎么会写出自己根本不会的毛笔字?怎么会知道那么多古代的知识?那个老道士的话,又是什么意思?

几天后的一个深夜,李大勇送完一单外卖回来,又累又困。迷迷糊糊睡到半夜,忽然被一阵压抑的哭声惊醒。哭声好像是从…卧室传来的?

他一个激灵爬起来,轻轻走到卧室门口。门虚掩着,他看到吴薇(或者说王婉清?)正坐在书桌前,背对着门,肩膀微微抽动。桌上摊着毛笔和纸,她一边哭,一边用毛笔在纸上写着什么。她写字的姿势,那种专注而哀伤的神态,分明就是之前的王婉清!

李大勇的心跳骤然加速。他轻轻推开门,小声问:“婉清?是你吗?”

写字的身影猛地一僵,然后缓缓转过头来。是吴薇的脸,但那双眼睛里盛满了泪水,充满了不属于吴薇的哀婉和绝望。

“大勇哥…”她开口,是王婉清那特有的、带着奇怪口音的柔软语调,“我…我时间不多了。”

李大勇惊呆了,走过去:“这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?你不是已经…”

“吴薇姑娘的魂魄醒了,我便被压制了。”王婉清流着泪,声音更咽,“那日道长所言非虚…我确已非生人。乾隆年间,我病重不治,本该就此离世…不知为何,一缕残魂未散,浑噩漂泊…直至那夜雷雨交加,感应到这与我有几分缘法的吴薇姑娘魂魄离体(醉酒昏迷),她的肉身又与我八字相合,阴差阳错…我便…我便暂借于此…”

她断断续续地解释着,字字句句都透着令人心碎的凄凉:“能重活一次,得遇郎君,婉清已感激不尽…见识此等光怪陆离之世界,虽惶恐,亦有惊喜…只是,终究是偷来的时光…吴薇姑娘既已苏醒,我便不能再鸠占鹊巢…方才感应到地府召引,恐…恐离别在即…”

李大勇听得心头发酸,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。他之前半信半疑,此刻却不得不信了。他涩声问:“…没有别的办法了吗?”

王婉清摇摇头,泪珠滚落:“人鬼殊途,岂能久伴?能得这十余日阳世光阴,将前生未能活尽的岁月稍稍弥补,已是意外之喜…婉清别无他求…”她拿起桌上刚刚写好的那张纸,递给李大勇,“此乃婉清手书,聊表谢意,望郎君勿弃。”

李大勇接过一看,纸上用极其漂亮的毛笔字写着一首小诗,语句婉约,表达着感谢和祝福,末尾还盖了一个小小的、她用口红印按下的“指印”。

“大勇哥,”王婉清看着他,眼神温柔而悲伤,“你是个好人…望你此生平安喜乐,觅得良配…”她的声音越来越轻,身体也开始变得有些透明。

“婉清!”李大勇急切地想抓住什么,却感觉手指仿佛穿过了一缕轻烟。

王婉清(或者说吴薇的身体)眼神中的哀愁和不舍如同潮水般退去,取而代之的是一瞬间的茫然,然后打了个大大的哈欠,咕哝道:“嗯?大勇哥?你怎么在我房间?几点了啊…”是吴薇的声音和语气。她完全忘了刚才发生了什么,揉着眼睛,疑惑地看着李大勇和他手里的纸,“咦?你拿的什么?这字谁写的?真好看…”

李大勇看着她,张了张嘴,最终什么也没说。他知道,王婉清这一次,是真的走了。

后来,李大勇把那张纸仔细裱了起来,挂在自己床头。吴薇回家后,很快恢复了正常生活,偶尔还会在微信上跟李大勇聊几句,发些搞笑表情包,她对那半个月“失忆”期间发生的事情毫无印象,只当是自己醉得太厉害做了场怪梦。

一切似乎都回到了正轨。但只有李大勇自己知道,那个雨夜,他捡到一个来自两百多年前的姑娘,又眼睁睁看着她消失。他有时会想,王婉清的那缕孤魂,是否已经回到了她的时代?还是依旧在某个时空缝隙里漂泊?

一年后的清明节,李大勇跑外卖路过城郊的一片老墓园。忽然,他鬼使神差地停下车,买了几炷香,走了进去。墓园里很安静,石碑林立,许多墓碑已经残破,看不清字迹。他漫无目的地走着,忽然,他的目光被角落里一块极其残旧、半截埋入土里的青石碑吸引住了。

他走过去,蹲下身,拂开石碑上的落叶和泥土,艰难地辨认着上面模糊的刻字。当看清那斑驳的字迹时,他的心跳仿佛停止了。

石碑上赫然刻着——“显妣王母婉清之墓”几个繁体字,旁边还有一行小字,依稀能辨出“乾隆某某年”的字样!

墓碑前,似乎有人来祭拜过,放着几束早已干枯腐烂的野花。而众多枯萎的花瓣中,竟有一枝含苞待放、带着清晨露水的白色小花,娇嫩欲滴,与周围的破败枯朽格格不入,像是刚刚被人轻轻放在那里。

李大勇站在原地,看着那枝新鲜的小白花,又看看那块埋葬着两百多年前一个名叫王婉清姑娘的墓碑,久久说不出话来。一阵微风吹过,小白花轻轻摇曳,仿佛在向他点头告别。